您好,欢迎来到安徽省肥东第一中学!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走进一中 >> 职能部门
保卫处
【文章来源:肥东一中】 【发布人:汪玉强】 【发布时间:2016-09-26 16:02:48】 【点击率:10229】

保卫处工作职责

     

    保卫科是学校保卫工作的主管部门,是学校的消防、安全保卫机构,在分管校长领导下进行学校治安综合治理的日常工作。其职责是:

    1、认真贯彻学校和上级公安机关的指示,贯彻依靠群众、预防为主、确保重点、保障安全的方针,组织师生进行综合治理,提高学校的自防、自卫和自治能力。 

    2、负责落实安全保卫责任制和安全技术防范措施,做好防盗、防火、防破坏和其他治安灾害事故的工作; 

    3、负责制定治安保卫、安全检查防火等工作的规章制度,制定要害和重点部位的安全保卫措施,经常检查执行情况。    

    4、搞好学校内部的综合治安管理工作,防止各种刑事犯罪活动的发生,经常深入现场,进行调查研究,加强对要害部门和薄弱环节的安全防治工作,堵塞漏洞、防患于未然。 

    5、加强治安秩序管理,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师生员工法制观念,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行为。 

    6、及时准确地了解、掌握学校动态,负责配合公安机关查处校内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

    7、负责全校的安全防火工作,严密消防制度、健全消防组织、定期进行业务训练,管理消防设备,开展防火宣传,进行防火检查,对火灾隐患提出整改意见。

    8、加强对门卫的领导与管理,建立值班制度,做好接待和来访登记工作。

    9、 建立健全治安保卫管理制度,做好平时与假日的值班保卫工作。

   10、负责办理校领导和公安机关交办的其它工作。



负 责 人:晋从林

联系方式:677397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