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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强降雨天气下防汛工作的紧急通知
【文章来源:保卫处】 【发布人:肥东一中】 【发布时间:2010-07-10 10:50:19】 【点击率:7779】

全县各学校(幼儿园),局机关各科室:

目前,已进入主汛期,根据气象部门预测,78日—13日我省大别山区和沿江江南将出现1999年以来范围最大的集中强降雨过程。为切实做好本次强降雨天气防范应对及防汛工作,省、市均发出了防汛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各单位紧急启动应急响应。79日,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就我县即将出现的明显强降雨过程发出了《关于切实做好强降雨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东办明电〔201013号),要求各地、各单位高度重视、严明责任、加强领导、严格职守,切实做好强降雨和汛期灾害防范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各级会议和文件精神,现就我县教育系统做好强降雨天气下防汛工作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强化强降雨天气下防汛责任落实

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为天”的理念,高度重视做好强降雨防范应对及防汛工作,强化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指挥下,主要负责同志要对学校安全工作负总责,分管负责同志要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周密安排,督促职能部门落实各项防御工作,切实保障强降雨期间的学校安全,最大限度减轻灾害损失。

二、迅速行动,切实做好强降雨天气下学校防汛各项工作

全县各级各类学校要抓紧落实强降雨防范应对的各项措施,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提前安排好人员,备齐必要的物资,做好防汛的准备。要对学校校舍和设备设施进行全面巡视检查;重点要加强对正在进行或准备进行校舍加固、重建项目施工安全,校园内危房等防灾薄弱环节的安全检查和预防。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要及时采取措施,及时组织师生提前转移,确保师生生命安全。暑期有住校学生(包括有教师子女住在学校)的学校,要指定专人负责暑期住校学生的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要在汛情、险情发生之前迅速将住校学生转移到安全地带,确保学生安全工作落实到位。

三、严明纪律,规范学校办学行为

我县2010年暑假已经开始,有寄宿生的学校要认真清查尚未离开学校的学生,确保每一个学生安全离校。暑假期间,各校要严格执行有关要求规范办学行为,严禁任何学校以各种理由组织学生上课或补课;严禁将学校的教学场所、设施租借给社会培训机构,举办各种面向中小学生的奥赛班、培训班、辅导班或兴趣班;严禁中小学校教师参与组织各类文化课辅导班或在这些辅导班承担教学工作。各校要对学校权属范围内的教学场所、设施设备进行检查,严防被违规办学、办班者利用,同时要对学校教职工的假期行为进行督查,凡有违规组织或参与上述活动,发生学生安全事故的,将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四、强化管理,认真落实强降雨天气下防汛值班制度

全县各级各类学校要密切关注气象变化,及时了解天气形势,密切监视雨情、水情、汛情的变化,认真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确保信息畅通、及时传递。一旦发现汛情险情,要及时向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并组织力量妥善处置;要严格执行即发即报制度,迅速上报信息。强降雨天气期间,各校要建立灾情每日报告制度,中学以校、小学以学区为单位向县教育局办公室报告学校防汛抗灾情况。县教育局值班电话:7730013,传真:7711544

肥东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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