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校,幼儿园:
近日来,县教体局多次接到学生和家长的举报投诉,反映一些中、小学校(幼儿园)教师准备利用暑期进行收费办班补课等违规活动,严重违背了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关于严禁教师收费办班补课的相关规定,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为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切实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和家长的经济负担,让广大的中小学生度过一个健康、愉快的假期,根据省、市的有关规定,现就严禁中、小学校(幼儿园)暑期补课办班的相关要求紧急通知如下:
一、严禁中、小学校(幼儿园)进行有偿办班、补课。暑假是国家政策规定的学生休假时间。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按照政策规定,严格加强暑期中小学生安全管理工作,严禁各学校(幼儿园)一切办班补课收费行为。学校(幼儿园)不得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学生举办各种形式的补习班、培训班、研讨班,不得为社会培训机构提供培训场地。各学区中心学校要加强对辖区内各类幼儿园的管理工作,在暑期会同乡镇政府有关部门加大对无证幼儿园的取缔力度。
二、严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参与有偿补课。在职教师不准在校(幼儿园)内外租(借)用场地或在家里组织学生进行有偿补课、强化训练等活动,不准利用职务之便强制、诱导或暗示学生参加有偿补课,不准在教师之间相互介绍学生为对方提供有偿补课的生源,不准在培训机构兼职兼课,不准动员或变相动员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的补习或为其提供生源。
三、严肃查处违规补课行为。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加强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引导教师爱岗敬业、廉洁从教,坚决禁止教师有偿补课的行为。对在职教师违反规定,从事暑期有偿补课行为,一经查实,一律按照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及其它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在接到本通知后,要迅速将本通知精神传达给教师、学生和家长。为了加大监督力度,切实做到令行禁止,县教体局将组织相关科室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明察暗访活动。各督学责任区要组织督学到所辖学校(幼儿园)进行随访督导。学校(幼儿园)要派专人负责督查学校教师有无有偿家教和办班补课等违规现象。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面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自觉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县教体局举报电话:监察室 67730119
中教科 67711156
小教科 67748884
肥东县教育体育局
2014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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